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楊偉廣)11 月 6 日晚上,邯鄲市磁縣第二中學高一年級學生小巖(化名)放學后沒有按時回家,第二天早晨被發(fā)現在居住的小區(qū)內墜亡。經警方調查,初步認定小巖系自殺。11 月 23 日,燕趙晚報融媒體對此進行報道后,引發(fā)廣泛關注,眾多媒體轉載 ……
據悉,悲劇發(fā)生后,小巖的親屬認為,孩子在學校被其他同學欺凌,又被班主任老師批評教育,導致情緒激動。當天晚上學校提前半小時放學,卻沒有及時告知家長。孩子情緒未能及時緩解和處理,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fā)生,學校對于小巖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為全面、客觀再現事件真相,11 月 24 日,小巖生前的班主任張老師主動約見了記者,他說這幾天自己心情很沉重,為小巖感到痛心。但他表示,小巖在校內根本沒有遭遇所謂的被其他同學欺凌事件,他也沒有對該學生進行任何體罰。張老師回憶說,11 月 6 日晚上第一節(jié)晚自習下課后(大約 19 時 30 分左右),班長向他報告,小巖在班內揮舞一把羊角錘,比較危險。他及時趕到,發(fā)現小巖和另一同學產生了點小沖突,于是將雙方喝止,并沒收了羊角錘。他剛離開教室沒兩分鐘,有同學報告小巖在班內摔凳子。他隨即把小巖叫到辦公室。" 當時小巖情緒比較激動,哭著走進了辦公室。" 張老師說,在批評教育和安撫下,小巖情緒漸漸穩(wěn)定,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大約四五分鐘后,便回教室了。張老師表示,因為第二天要考試,為了不影響孩子們正常上課學習,他暫時沒有詢問雙方鬧矛盾的原因,也沒有將另一方叫到辦公室批評教育," 我打算考完試后,再作進一步調查處理的。"
張老師表示,當晚 21 點放學后,他于 21 點 11 分撥打了小巖爸爸的電話,但對方關機,于是在微信群里 @對方,21 點 22 分仍然打不通,又 @對方。中間小巖的爸爸曾回電話,恰巧半個月前他也換了手機號碼,也未打通。最終,雙方于 21 點 43 分才聯系上,張老師說他在電話里告訴小巖的爸爸 " 小巖在校內違紀了,我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今天放學早,你回家后再和孩子聊聊,好好勸勸孩子。"
11 月 6 日 23 點 23 分,張老師接到小巖爸爸的電話說孩子還沒有回家,他立即返回學校,在班里和樓道里尋找,23 點 48 分又把小巖的爸爸接進校園,一起調看學校的監(jiān)控,并確定孩子已經于 21 點 08 分離校。
磁縣第二中學魏校長表示,學校獲知小巖同學發(fā)生意外后,非常震驚,也感到惋惜,并及時成立了由一名副校長任組長的工作小組積極和家屬溝通,撫慰家屬。之后,家屬多次到校園內、學校大門口采取過激行為,我們深表同情和理解,但學校畢竟是特殊場所,不應影響其他同學的正常學習生活。意外發(fā)生后,學校及時進行了調查,未發(fā)現班主任老師對小巖同學有過激言詞和行為,對違紀同學進行批評勸誡屬于正常履職。對于學生離開學校后的行為安全,在入學時學校已經在簽訂《學生走讀安全協議書》時對家長盡到了提醒義務。目前,學校已聘請律師和對方溝通,建議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解決。
磁縣一位退休老教師聞聽此事后表示,一朵鮮花,未等開放就黯然凋零;一株幼苗,未等長成就不幸夭折;生命是何等的珍貴,但孩子卻輕易的將其拋棄。比起追責和惋惜,也許我們更應該反思:該怎樣筑牢學生安全的心理堤壩,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fā)生。社會大眾一般存在 " 教育和保護學生是學校的責任 " 的誤解,而忽視了家庭才是教育和保護孩子的最重要方面。許多父母及家庭滿足于為孩子提供物質保障,卻忽視了思想和心理教育的責任。父母是孩子一生的老師,家庭是孩子終身的學校。父母和家庭的教育,決不能在孩子的成長中缺位和變異。
據了解,小巖的家庭是重組家庭,初中以前他由爺爺奶奶照顧,在鄉(xiāng)里上學;高中以后才回到父親身邊。有關人士指出,青少年由于心智不成熟,心態(tài)不穩(wěn)定,抗挫折能力一般較低。尤其是人員關系特殊的家庭中,家長因為 " 不舍得管、不愿意管、不便于管 " 等心理,而使挫折教育缺失。當然我們不能對任何人進行苛責,但對未成年人生命的隕落,無論社會還是學校與家庭,都應該認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