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為了慶祝兒子升入理想的中學,41歲的李女士和朋友們一起喝酒慶祝。事后,李女士在駕車回家的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連撞5車。昨天,李女士在朝陽法院受審,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女士拘役4個月零15天,罰款5000元。當天,恰逢李女士兒子入學的日子。
昨天上午,法警將李女士帶入法庭,她剛進法庭就看到旁聽席上白發(fā)蒼蒼的父母,便忍不住哽咽起來。為使庭審順利進行,法官請李女士注意控制情緒。
李女士被控危險駕駛罪。朝陽檢察院當庭指控,今年8月17日22時許,在朝陽區(qū)朝陽門外大街東大橋一加油站前,李女士酒后駕駛其大眾小轎車,先后與孫先生、劉先生等5人駕駛的小轎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事發(fā)后,李女士讓一車主打電話報警,自己留在現(xiàn)場等候。經(jīng)檢測,李女士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6.1mg/100ml,已遠超醉駕標準。
庭上,李女士及其律師對于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李女士說,8月17日18時許,自己開車到朝陽區(qū)勁松附近一家飯店,和幾個朋友一起慶祝兒子小升初,順利進入一理想學校,其間自己喝了三四兩白酒。晚上22時許,自己開車離開飯店,車快開到東大橋加油站準備向右并線時,撞到一輛直行的馬自達,致使馬自達又撞了一輛出租車。當時自己很害怕,沒有停車。緊接著,她的車向右開進了加油站,車的右前側(cè)撞到一輛等待加油的面包車。隨后,本想從加油站開車向右轉(zhuǎn),剛一出來又撞在第一次撞的那輛馬自達車上,致使馬自達撞上一輛別克車,自己的車又蹭了一輛出租車。
李女士稱,自己知道酒后不能駕車,因為覺得自己沒喝多,所以存在僥幸心理。李女士在庭上稱,因為自己離異,是單親母親,獨自撫養(yǎng)孩子。李女士的辯護律師辯稱,李女士在蹭上第一輛車后,是因驚慌,反應失當才撞上了其他車輛,“李女士是自首,她上有年邁的雙親需要女兒,下有青春期的孩子需要母親,又是初犯,家里也積極賠償了被害人,故望法庭輕判。”
李女士在庭上稱,其在看守所已經(jīng)待了20天,“我想了很多。今天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是因為我兒子進入初中了。我想說,我真的錯了。”
據(jù)了解,李女士家住朝陽區(qū)黃杉木店路附近,孩子在朝陽區(qū)太陽宮附近上中學,兩地相距十多公里。她的父母均已70歲,退休在家?,F(xiàn)在,李女士的父母負責接送孩子。李女士一邊說一邊流淚,而旁聽席上兩位白發(fā)蒼蒼的老人,也不斷地抹眼淚。
經(jīng)合議庭評議后,該案當庭宣判,李女士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零15天,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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