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因駕車時過度疲勞而睡著,不慎將一騎電動車行人撞倒致其當場死亡,近日,王某因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被永年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春節(jié)期間,長途車司機王某連續(xù)駕車一天一夜,大腦處于昏迷狀態(tài),而他又沒有意識到疲勞駕駛帶來的嚴重后果,在行車過程中竟然睡著了,不慎將正在路邊騎電動車的黃某撞倒,黃某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稱,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過度疲勞駕駛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之規(guī)定。
根據專家研究顯示,健康人連續(xù)開車兩小時后,由于連續(xù)不斷地處理交通信息,會導致腦部氧氣減少、中樞神經疲勞、反應遲鈍、注意力不集中,大大增加了行車安全隱患。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也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在此提醒廣大司機師傅,在連續(xù)駕駛兩小時后,尤其是跑高速時,最好能在休息區(qū)作短暫休息或停下車來活動一下筋骨,換一下心情,謹防因疲勞駕駛帶來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