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市物價局召開市區(qū)出租車運價調整及燃運價格聯動聽證會
擬起步價調整為8元/3公里車公里運價1.50元
擬取消燃油附加費及不同車型不同運價
預計價格調整后每乘次消費者增加支出0.90元
昨日上午,河北保定市物價局召開市區(qū)客運出租車運價調整(取消燃油附加費)及燃運聯動聽證會。依照法律程序,經過媒體公告、公開報名、單位推薦、聘請專家,來自社會各界的16名代表參加了聽證會并就運價調整方案提出論證意見。
市區(qū)出租車運價擬調整方案
取消燃油附加費,以長城車為基本定價車型,同城同價,取消不同車型不同運價;調整后的起步價為8元/3公里,車公里運價1.50元;空駛費:六公里(含六公里)內不收空駛費,超六公里后,在車公里運價的基礎上加收50%的空駛費;夜間加班費:晚二十二點至次日六點之間,在車公里運價的基礎上加收0.20元;等候費:每等候五分鐘增加一公里運價,五分鐘內不加收。
經測算,按擬定調價方案對乘客影響不大。以平均每乘次4.5公里計算,每乘次消費者增加支出0.90元。
出租車燃運價格聯動方案
建立出租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根據保定市市區(qū)客運出租汽車運營狀況和燃料價格上漲對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成本的影響程度,依據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成本監(jiān)審報告,以現行車用天然氣價格3.75元/立方為基準點。
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達到4.40元/立方時,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費;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達到5.05元/立方時,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料附加費;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降至上述各點以下時,相應下調直至取消燃料附加費;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高于5.70元/立方時,及時啟動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調整程序。
據介紹,保定市市區(qū)出租汽車現行運價是1997年制定的,至今未做調整。2011年3月28日零時保定市實施了市區(qū)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方案,即每乘次加收1.50元的燃油附加費。如今為應對燃料價格調整對出租汽車行業(yè)的影響,保障出租汽車司機的合理收入,根據市交通局出租汽車管理處提出的調整市區(qū)出租汽車運價申請,市物價局依據定價程序進行了成本監(jiān)審、價格調研、多方論證,專門擬定出了市區(qū)出租汽車運價調整聽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