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輸入和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省市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經雞澤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在全縣范圍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措施。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進一步全面深度排查,全縣群眾要主動配合摸排工作,切實做到不落一戶、不少一人,全面分類建立臺賬。
二、凡自武漢回雞澤來雞澤不到14天的涉武人員,要自覺居家隔離觀察,主動向所在村(小區(qū))黨支部報告情況,村(小區(qū))黨支部要為居家隔離人員提供便利和服務;出現(xiàn)發(fā)熱癥狀人員必須立即與雞澤縣衛(wèi)健局(值班電話:7523557)聯(lián)系,由縣衛(wèi)健局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隔離醫(yī)學觀察。不主動第一時間向村(小區(qū))黨支部報告,拒絕配合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落實的,將依法追究責任。鼓勵知情群眾及時向村(小區(qū))黨支部反映情況。
三、村(小區(qū))居民有發(fā)熱癥狀,不要盲目自行買藥治療,應盡快到醫(yī)院發(fā)熱門診預檢分診,根據檢查和診斷結果進行治療及隔離觀察。
四、嚴格控制村(小區(qū))居民出行,所有非本村(小區(qū))的外來車輛、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員出門采購生活物資1次,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yī)、疫情防控外,一般不得外出。在保障公共事業(yè)運行、群眾生活等崗位工作,確需出入的,必須由單位或村(小區(qū))出具證明,并逐人嚴格登記和測量體溫。
五、所有黨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共青團員要在人員摸排、出行管控等工作中,充分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xié)助工作人員勸導村(小區(qū))居民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六、對不服從管理、拒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強行出行、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加大打擊力度。凡發(fā)現(xiàn)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將嚴肅問責。
七、負責包聯(lián)村(小區(qū))的黨員干部和部門下沉人員要按照“四個一”要求,認真履行包聯(lián)責任,按時上崗履責,確保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對于履職不到位的,給予追究問責。
八、以上防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雞澤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5日
(雞澤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