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法國議會在一項“平等及公民權(quán)”法案修正案初審中,投票反對家長對孩子的“任何體罰”。該法案若未來確定通過并生效,法國父母親打小孩屁股或耳光,就是違法。
法國人稱這項條文為“禁打屁股”條文,議會于7月1日進行初審表決。
在表決通過的條文中,父母親的權(quán)力有了更明確的定義。父母親對孩子不可有任何殘酷、羞辱式的對待,包括所有肢體暴力。
在歐盟成員國之中,法國是極少數(shù)尚未正式禁止教育性質(zhì)暴力的國家。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還曾要求法國明確禁止對孩子體罰。
但根據(jù)民調(diào),7成以上的法國人反對禁止父母親對孩子體罰,其中多是35歲以上的中、老年人;18到24歲的年輕人則支持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