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韓國外賣送餐員縱火報復(fù)顧客 反獲網(wǎng)民支持
[環(huán)球網(wǎng)綜合報道]據(jù)日本livedoor新聞網(wǎng)報道,韓國MBN上流出消息稱,韓國一名55歲的外賣送餐員因送餐給顧客時受到顧客“湯汁太少”的抗議,9個月后重返該顧客家縱火報復(fù),10月5日被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2017年7月下旬,外賣送餐員金某前往住在韓國南部金海市某公寓13層的樸先生家,向門口的牛奶箱內(nèi)注入汽油,并用打火機引燃。公寓的監(jiān)控記錄下了戴著口罩和兜帽手拿黑色袋子上樓梯的被告金某的身影。樸先生的兩位家人和住在樓上的兩人吸入濃煙被送往醫(yī)院治療。此次縱火造成了12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7萬元)的財產(chǎn)損失。
被告金某供述作案動機稱,2016年給金某家送外賣時,被比自己年紀小的樸先生斥責“(紫菜包飯的)湯汁太少”,9個月后偶然路過樸先生的公寓,回想起當時的情景才起了縱火的念頭。
法院認為“被告人僅以受侮辱為理由有計劃地在公寓縱火,造成了巨大損失”,判處金某5年徒刑。
韓國網(wǎng)民對此消息的評論超過了1000條,意外的是很多網(wǎng)友擁護被告金某。“被臭小子年紀的家伙用那種語氣說我也會生氣”“有太多顧客誤以為自己給錢就是大爺”“正因此才必須管住自己的嘴吧。被侮辱的事過多久也不會忘記的”“雖然縱火有些過頭了,但近來麻煩的顧客的確很多。‘顧客就是上帝’的時代已經(jīng)結(jié)束了。”對樸先生的評論則多是“難道不能對送餐員客氣點嗎”“本該向店主抗議才對吧。雖然遇到這樣的送餐員也很不幸吧。。。”
在韓國刑事判決的量刑一直是各方討論的話題,對于本次判決也是控訴聲不斷。“比1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800萬元)的貪污還嚴重的量刑”“這就判五年呢。其他的事也必須再徹查一下”“此前還對6個月大的孩子施暴的父親判緩行?法官到底在想什么”。(實習(xí)編譯:柏芳媛 審稿:馬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