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shù)貢r(shí)間5月5日,美國法官阿米特·梅塔宣布,對曾參與“國會山騷亂”事件的美國男子彼得·施瓦茨(Peter Schwartz)判處14年監(jiān)禁和36個(gè)月緩刑。
法院的判決備忘錄中顯示,這一判決考慮到他在“國會山騷亂”中對警察反復(fù)做出暴力行為,以及此前其有過暴力犯罪記錄卻完全沒有悔意,并企圖從犯罪中獲利。
在此之前,因“國會山騷亂”事件被判最長刑期的是前紐約警察托馬斯·韋伯斯特(Thomas Webster),他被判包括襲擊警察等六項(xiàng)指控罪名成立,被判處10年監(jiān)禁。(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臺記者 張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