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 1月21日上午,在自治區(qū)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政協委員、自治區(qū)婦聯黨組書記、副主席侯漢敏做了題為《關于有效治理南疆農村早婚、多育、離婚率高現象建議》的發(fā)言。
休會間隙,侯漢敏接受記者采訪表示:“近年來,我區(qū)南疆農村早婚、多育、離婚率高現象呈現出蔓延趨勢。還有不到民政機關領取結婚證,以念‘尼卡’的方式結婚,以及通過男方說三聲‘塔拉克’解除婚姻關系的現象等,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影響了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和整個民族素質的提高,成為我區(qū)社會穩(wěn)定和長治久安的隱患。”
侯漢敏為此多次下基層調研,認真撰寫提案。“在農村部分青年男女不到法定年齡、沒有依法進行婚姻登記就舉辦婚禮了。我們在喀什市乃則爾巴格鄉(xiāng)兩個村對500名婦女調研時,發(fā)現50%的女性初婚年齡在18歲以下。還有1名34歲的婦女已經當上了奶奶。”侯漢敏憂心忡忡地說。離婚率也呈上升趨勢,乃則爾巴格鄉(xiāng)1村500名婦女,有離婚史的占45%。當地群眾對早婚、多育、離婚現象習以為常。一些女孩子迫于父母的壓力過早嫁人,甚至找非法宗教人員念“尼卡”成婚。
“這樣后果危害大。早婚、多育必然嚴重影響人口素質提高,對女性權益保護構成嚴重威脅。這樣一是侵犯了婦女的健康權;二是嚴重阻礙了婦女的自身發(fā)展;三是影響了女性維護正常的婚姻家庭權益。女性在婚姻中的各項權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有的常年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早婚、多育、離婚率高形成了社會不和諧因素,不利于家庭的和睦、社會的穩(wěn)定。” 侯漢敏說。
侯漢敏建議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宣傳和執(zhí)行。在全區(qū)開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zhí)法檢查,嚴格控制結婚年齡和人口不合理增長;加強面向基層群眾的宣傳引導。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貫徹《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婦女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使群眾認識到早婚是一種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加強現代文明生活方式的傳播和引導,使群眾自覺抵御極端宗教思想以及封建、落后意識的侵蝕,感受到現代文明;重視青少年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建議在小學、初中開設青少年行為規(guī)范課程,在九年義務教育范圍內向青少年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識和常識(如法定結婚的年齡等)。(記者 朱凱莉)
1月21日上午,在自治區(qū)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政協委員、自治區(qū)婦聯黨組書記、副主席侯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