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為爭燒烤攤位發(fā)生糾紛
心里不舒服
潘某某說,3月27日下午,自己和周某某為爭燒烤攤位發(fā)生糾紛,事發(fā)當晚,自己喝了點啤酒,為了“出口氣”,便將前兩天剛加滿的兩個煤氣罐(大約三四十斤)搬至28樓樓頂,隨后扔下,“我當時看到下面沒有行人,也沒有吃夜宵的人。只有在附近擺燒烤攤位的老板和服務員。”
周某某承認,自己確與潘某某因爭燒烤攤位置發(fā)生過糾紛,“我在這里擺了幾年了,當時對方有些不服氣,還和我吵了幾句”。但周某某沒想到,潘某某事后竟然會做出扔煤氣罐這樣的舉動。
不過,讓警方感到疑惑的是,周某某的燒烤攤并不在煤氣罐掉下的一側。潘某某解釋說:“當時我樓頂看起能夠將液化汽罐推到(周某某)那里,加之我也只是想嚇唬一下對方,所以沒有管這些。”
事后,潘某某在親人的勸說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高空墜物 這次掉下兩煤氣罐 沒有傷人 一樣按重罪被批捕 28樓扔兩煤氣罐的這位燒烤攤主,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