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羅陽輝) 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勺蛉樟璩?,廣州恒福路淘金花園的兩名保安,因為頂班上廁所引發(fā)口角,之后大動干戈,一名保安的眼睛被打傷。律師稱,兩人在上班期間互毆,已是違法,不算工傷。
小糾紛起沖突眼睛被打傷
昨日中午,記者在廣東省第二中醫(yī)院見到了眼睛被打傷的保安蔣先生,他是湖南人,在淘金花園做保安已有6年之久,他的右眼腫起,還有很深的傷口。蔣先生說,前晚他值崗亭班,昨日凌晨零時50分許,他內(nèi)急要去上廁所,讓巡邏的保安羅先生頂班,可上廁所回來后卻沒看到羅先生人。
“我找到他就說他,說下次再這樣我就不客氣,他就說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沒頂班,我覺得他罵了我,說我眼瞎,就推了他一下,還打了他一拳,他也沒還手。”蔣先生說,沒想到凌晨4時許,羅先生拿著一根木棍就朝他頭上敲下去,自己的眼睛被打傷。
雙方各執(zhí)一詞
對于先打人一事,蔣先生也覺得不對,他稱,因為跟老婆吵架心情不好,才這么沖動的。昨日下午,記者致電羅先生,他則表示,當時有幫忙頂班,看到蔣先生出來后才離開。“他就是欺負老實人,覺得我不幫他頂班,我怎么忍得了。”羅先生說,這件事搞得他很煩,現(xiàn)在醫(yī)藥費也是借的。
被打保安想申請工傷
蔣先生認為,巡邏班有義務頂班,他是在上班期間被打傷的,應該算工傷。
淘金花園物管三原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人稱,蔣先生違反公司紀律,公司不會為此負責醫(yī)藥費的。事發(fā)后,羅先生也找同事借錢先墊付了醫(yī)藥費。
上班期間打架受傷算不算工傷?廣東紅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少武認為,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yè)活動或者與職業(yè)活動有關(guān)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yè)病傷害。兩名保安在上班期間相互毆打,已經(jīng)是違法行為,不能算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