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1時許,南明區(qū)交管分局一中隊民警正在水口寺橋嚴查酒駕,一輛從紅巖橋方向駛來的二輪摩托車在接近卡點時突然掉頭行駛,守候在路旁的交警上前將這輛摩托車攔截住。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1mg/100ml,摩托車司機吳某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吳某承認,當天侄女在中天世紀新城辦搬家宴,席間他喝了一兩多白酒,休息了兩小時后他自認為沒事了就騎著摩托車準備回小河,結果在水口寺橋頭被查。
按照規(guī)定,因酒后駕車,吳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可在交警作詢問筆錄,詢問吳某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酒時,吳某竟打開背包拿出一瓶酒,告訴交警這就是他席間喝的那瓶酒,現(xiàn)在還剩半瓶。然后吳某開始給交警講解起了該酒的由來,向交警打起了酒廣告,讓交警很無語。
隨后,交警將吳某的駕駛證暫扣,要求吳某到南明區(qū)交管分局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