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機動大隊一中隊的民警在東環(huán)路進行大貨車專項治理時,兩輛大貨車反常的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進行檢查。
民警發(fā)現兩輛車車況非常破爛,車輛外觀已經嚴重銹蝕,駕駛室內也殘破不堪,一些線路散落在外。無法想象,如此惡略的車輛狀況駕駛人是如何保障行駛安全的。經民警核實,發(fā)現該車屬于報廢車輛。
由于駕駛人拒不配合檢查,民警只好將車輛暫扣到停車場。此時民警意外發(fā)現一位駕駛人身上有酒味,當準備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時,駕駛人連忙回到駕駛室后開始大量飲水,妄想影響檢測的準確性。
但是檢測結果仍顯示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9毫克,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飲酒后駕駛報廢機動車,駕駛人這膽子可真夠大的!這下他可攤上“大事兒”了。
對于這樣的結果,駕駛人仍抱有僥幸妄想逃避處罰。飲酒后駕駛報廢機動車,駕駛人的安全意識竟然如此淡薄。為此,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了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對其駕駛報廢車輛的違法行為處以了罰款1500元,吊銷駕駛證,并將車輛收繳強制報廢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