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的一個晚上,巡防七中隊隊長郭志榮帶領隊員們巡邏,當行至橋西路金橋大酒店附近時,他們發(fā)現(xiàn)路南中排街一胡同內有四五個人圍著一輛電動車在談論什么。此時已晚上22時許,郭志榮立即意識到這里面可能有問題,隨即他指示兩名隊員換上便衣,自己也脫掉外套,悄悄地徒步靠了過去。很快,隊員們聽明白了事情經(jīng)過,操一口南方話的男子自稱賣一輛電動車,幾個武安市本地人在和其討價還價。此時,巡邏隊員楊航佯裝對電動車很感興趣,與賣車人攀談起來,“車子有手續(xù)嗎?”“丟了。”“鎖孔咋是空的?有鑰匙嗎?”“丟了。”“啥都沒有,你這車能賣幾個錢啊?”楊航故意問道。“200元。”賣車人不加思索地回答。
在一旁觀察賣車人動向的郭志榮隨即問賣車人:你的車子不算老舊,估計正常能賣到千元左右,為啥你就賣200元呢?賣車人立即沉默了,面色不自然起來。見時機成熟,郭志榮從衣兜里掏出工作證,出示給賣車人,并嚴厲表示:“我們是巡警,這輛車到底是誰的?購車手續(xù)在哪兒?最主要是都快半夜了,車鑰匙都沒有,你還來賣車!?到底怎么回事!?”。面對這突如其來的一串問題,賣車男子懵了,支支吾吾起來。郭志榮指示隊員將賣車男子和電動車一并帶回單位做進一步審查。
經(jīng)訊問,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出生于1986年,系重慶市開縣紫水鄉(xiāng)人,無業(yè)。9月2日19時許,犯罪嫌疑人鄧某某竄至武安市西嶺湖西路中興書社胡同內盜竊一輛藍色塞利特牌電動車,后又竄至武安市實驗中學路邊盜竊一輛紅色塞利特牌電動車。當晚21時50分左右嫌疑人在中排胡同賣車時被巡邏民警當場人贓俱獲。
隨后,經(jīng)武安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的兩輛電動車的價格為2277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鄧某某涉嫌盜竊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