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小編與信息中留下的電話取得了聯(lián)系,撥通幾秒后,機主未接電話便將電話掛斷,并發(fā)來一條短信,短信的內容是“那都是騙人的,請轉發(fā)一下,發(fā)這個的人太缺德了”。
小編每次看到這樣的消息,都會先去百度搜索一下,不出所料,這又是一條謠言信息,從搜索出的消息可以看出,這樣的消息,內容基本如出一轍,除了地點、姓名和電話不一樣外,其他的內容,基本一樣,都是家中失火,都是父母雙亡,而類似這樣的消息,所能搜索出的最早的時間竟然是2010年,可見謠言威力的影響力之大!
2017年1月份,永年縣王某某因在網(wǎng)上虛構事實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日,而他散布的謠言也是那種除了地點、名字等信息不一樣外,其他信息基本相同,對于這樣的信息,建議大家在核實以后再去傳播,切莫讓居心叵測之人利用了你的愛心去行不法之事。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小編提醒大家:要以理性思維面對網(wǎng)絡信息,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對違反法律規(guī)定、損害他人利益的網(wǎng)絡言論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