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與許某本是夫妻關系,后因妻子迷戀網絡聊天,二人經常發(fā)生矛盾。2016年4月12日晚,李某來到許某經營的小火鍋店,見許某乘坐一輛黑色小轎車離開,隨即打電話詢問。許某稱是去與微信網友見面。李某覺得許某背叛了自己,越想越憤怒,于是將原置于廚房的菜刀藏到了店內的餐桌下。22時許,許某從外面回來,李某拿起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向許某的頭部砍去。見許某躺在血泊中后,李某回到火鍋店臥室內休息。后許某爬到路邊向路人求救并被送至醫(yī)院。
經鑒定,許某的傷情為重傷一級。當晚,李某在火鍋店內被公安機關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