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14時許,復興區(qū)公安分局巡警大隊307巡車輔警常通通、劉濤接到指揮中心派警:在復興路橋南有學生將共享單車扔進河里。
接到派警后,兩位輔警迅速驅車趕到現(xiàn)場,看到河里堆積著許多共享單車,并沒有看到涉事的學生。這么多的單車“躺在”河里,兩位輔警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即刻從巡邏車上拿出救援備用的繩索,就地尋找了一段鐵絲做了一個鐵鉤子,把鐵鉤子綁在繩索上,進行打撈。由于繩子在水里來回漂浮不好控制,且河底離岸邊較高,給打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為了盡快把堆積在河里的單車打撈上來,他們用對講機呼叫周邊巡邏的305、306巡車共同打撈。經過多名輔警兩個多小時的努力,“躺在”河里的共享單車全部打撈上岸,經清點共計14輛。根據現(xiàn)場群眾提供的情況,兩名輔警在復興區(qū)某小學找到了該涉事的學生,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民警倡議:公共設施是城市基礎建設的組成部分,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和發(fā)展水平的集中體現(xiàn)。對公共設施的愛護,反應了一個公民的素質與文明程度,體現(xiàn)了一個城市的形象。在此,呼吁大家遵紀守德,以身作則,愛護公共設施,不損壞、不破壞,以實際行動踐行社會文明,使我們的家園更加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