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市民平安出行,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邯鄲交警在12月24日開展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當晚21時許,邯鄲交警防控大隊在南環(huán)路與107國道交叉口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一輛黑色奧迪車由南向北行駛至107南防控中隊門口,該司機見前方有民警設卡檢查,便駛向便道,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行跡可疑,立即上前攔截。
在民警對其例行檢查時,該車駕駛人拒不開門也不熄火,僵持一段時間后,駕駛人對執(zhí)勤民警的警告依舊不予理睬,考慮到沒有熄火的機動車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及駕駛人自身安全,民警果斷采取破窗措施,破窗后民警立即打開車門,控制住駕駛人。隨后,民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每100ml血液里酒精含量為66mg,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交警部門給予違法駕駛人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xiàn)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民警進行口頭制止、徒手制止無效后,可以使用警械制止處置措施。
邯鄲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生命只有一次,切勿因為一時的僥幸心理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飲酒后切勿開車上路,安全駕駛,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