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愛人在這個里面,在這邊試衣服,然后關著門,隔壁屋的顧客先出來了,然后這個小女孩在這調試衣服,我在那個位置站著。然后就這樣一開門,就聽到啊一下子就受傷了。
記者:大概是哪里給劃傷的?
時先生:應該是這吧。她現在給包住了。當時沒包住。當時是這個嗎?是這個,挺鋒利的。
由于沒有監(jiān)控,目前無法通過視頻還原現場經過。不過在時先生拍攝的事發(fā)后第二天的視頻上記者看到,該試衣間底部是一個鋒利的門角。
時先生:就看到人家流血了,后來血也止不住,我們就拉著那個服務員去三醫(yī)院包扎一下,三醫(yī)院說這不能處理,我們又到了二醫(yī)院急診科,急診科說去骨科,一查是跟腱斷了。我們也出于人道考慮就趕緊給人家交錢。交了7000就讓人家趕緊住院做手術。
隨后記者了解到,受傷的服務員姚女士住院期間共花費約13000元,其中時先生繳納了7000元,其余是商戶老板繳納的。時先生向記者反映說,當時由于情況緊急,自己先行墊付了7000元的醫(yī)藥。現在想想自己愛人到商場購物,商場理應提供安全的購物環(huán)境。自己愛人也是正常的試穿服裝,這樣由于試衣間的門導致的服務員受傷,自己并無太大責任。
時先生:我在康德正常使用這個試衣間,我不可能在試衣間里不出來,而且試衣間下面,它在那個下面是不銹鋼的金屬片,金屬片把她劃傷的,然后這個服務員和租商場的那個老板他們是有用工協(xié)議的,一問他們,他們連工傷都沒有,我們一個老百姓,我去逛商場了,我在試衣服,我把別人碰傷了這個商場就一點責任沒有嗎?
到商場買件衣服,沒想到竟然發(fā)生了這樣的意外,一個正常的開關試衣間的門,怎么就造成了這樣的傷害呢?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和時先生一起來到了這康德商場五樓的這家服裝店,但是并沒見到這家店的老板,通過電話記者電話聯(lián)系到了該商戶的負責人,他說事情發(fā)生后自己也墊付了傷者的醫(yī)藥費,不僅如此,他還將劃傷店員的那個試衣間的底部棱角處,進行了處理。
記者:那個門是誰安裝的?
商戶:那是整改的時候統(tǒng)一要求的,誰找誰的工人唄。
記者:當時沒有考慮到安全隱患嗎?
商戶:當時誰考慮到這么多呢,我服裝都干了十七八年了,這還是頭一次。
記者:以前都是這樣的門嗎?
商戶:對,以前都是這樣的門。后來商場讓統(tǒng)一弄上了這個。出事以后,要求把試衣間的門給包上了。
隨后,記者和時先生又找到了康德商場五樓的辦公室,一名負責人在得知記者的來意后,表示他們和商戶是租賃關系,該店員也是商戶自己雇傭的。
康德商場:在商場發(fā)生這個意外,發(fā)生在柜組,是租賃關系,人家跟營業(yè)員有勞動關系,你推門,你說你一點責任沒有,你墊付了。走法律程序有個定責,不是咱們去定的。你要說商場有責任,多大責任,定了,需要商場出的,也不是不出,也不是不管。
在這起因為試衣間的門劃傷服務員的事件當中,依照法律各方該如何劃分和承擔責任,記者咨詢了紫微星律師事務所的靳韜律師。
紫微星律師事務所 靳韜律師:所涉及的責任,我認為有三方,第一個,就是推門的這個人,那么推門的這個人責任到底有多大,現實生活當中,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我推門,無論進大進小,它是不是必然導致站在門口這人跟部必然得到劃傷, 不是,那么原因我們分析還是由于門的有棱有角,這個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這個主要原因造成的。那么戶主,也就是店鋪的主人,是不是他安裝的,如果要是他安裝的,這個責任顯然就是店鋪戶主的責任,再往下說,如果作為康德這么大一個商場,他的整個布局,是有統(tǒng)一圖紙來安裝的,那么作為康德商場,他也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外靳韜律師表示,即便這個試衣間的門是該商戶自行安裝的,商場也有一定的責任,因為他需要保證商場的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的相關規(guī)定,有一個監(jiān)督和管理的職責。
靳韜律師:憑著目前的司法實踐,一般作為受害人和商場和戶主,包括實施推門行為的這個人,三方坐下來,靜下心的進行協(xié)商,如果要是協(xié)商不成,那么我還是建議走法律途徑來解決。
(民生大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