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邢臺市水務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高軍明等人收受巨額財物、充當惡勢力團伙“保護傘”案
2012年至2016年,大沙河非法采礦惡勢力犯罪團伙通過尋釁滋事、非法經營、圍標串標等方式在大沙河置換工程中非法采砂,獲取巨額利益。時任邢臺市水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高軍明,市水務局總規(guī)劃師高守忠,收受惡勢力團伙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在串通投標、非法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違規(guī)批準大沙河禁采區(qū)置換工程施工,充當惡勢力團伙“保護傘”。高軍明、高守忠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
經查相關部門人員責任,時任邢臺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李俊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此外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時任市紀委派駐市水務局紀檢組組長焦新躍,履行監(jiān)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市水務局副局長宋志偉,對分管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工作失職失責,受到記過處分。
二、邯鄲市永年區(qū)公安局原正科級干部趙偉峰等人徇私枉法、充當惡勢力團伙“保護傘”案
2013年以來,李大偉惡勢力團伙為控制物流專線,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妨害公務、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并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時任邯鄲市永年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趙偉峰,法制大隊大隊長余變良,刑警二中隊中隊長王鵬,刑警五中隊副隊長馬振良,洺關刑警隊隊長劉振科,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充當惡勢力團伙“保護傘”,違規(guī)為李大偉辦理取保候審,使其逃避刑事追究。趙偉峰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余變良、劉振科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王鵬、馬振良均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
經查相關部門人員責任,時任邯鄲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王保世,永年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劉軍海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時任永年縣公安局紀委書記張現(xiàn)區(qū)履行監(jiān)督責任不力,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時任邯鄲縣公安局副局長袁世玉,永年縣公安局副局長陳清如、楊慶社、宋協(xié)民,工作失職失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唐山市樂亭縣衛(wèi)生監(jiān)督所所長高尚志等人收受財物、充當涉黑團伙“保護傘”案
楊軍涉黑團伙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私藏槍支彈藥,采用暴力手段長期壟斷樂亭縣生豬肉市場。樂亭縣衛(wèi)生監(jiān)督所所長高尚志、副所長徐洪明,新寨鎮(zhèn)動物防疫站站長劉連軍、副站長劉志航,姜各莊鎮(zhèn)動物防疫站站長陳峰、副站長肖立田,樂亭鎮(zhèn)動物防疫站站長張迎志、副站長宋小東,時任縣國稅局城區(qū)分局副局長李曉軍、工作人員王洪彬,時任縣地稅局胡坨分局工作人員嚴彬,縣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趙小勇,收受楊軍涉黑團伙財物,支持、放縱該團伙壟斷生豬肉市場,充當涉黑團伙“保護傘”,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
經查相關部門人員責任,樂亭縣畜牧獸醫(yī)局副局長董建忠履職不力,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四、滄州市孟村回族自治縣宋莊子村黨支部原書記董希海等人充當惡勢力團伙“保護傘”案
2013年以來,以村黨支部委員鄧兆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損毀公共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社會影響惡劣。時任宋莊子村黨支部書記董希海、代理書記劉洪昌放任鄧兆豐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還伙同鄧兆豐、村“兩委”委員楊茂岐、村委會委員鄧鳳堯等人以挖斷道路、威脅斷水斷電、私自安裝限高護欄等方式,多次實施敲詐勒索行為。董希海、劉洪昌、鄧兆豐、楊茂岐、鄧鳳堯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經查相關部門人員責任,宋莊子鄉(xiāng)黨委副書記王向陽作為宋莊子村包片片長、鄉(xiāng)農業(yè)辦主任劉帥作為包村組長,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村“兩委”成員違法犯罪行為并進行有效管控,分別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王向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