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一男子酒后開車上路,中途被交警查獲,誰知竟然是二次酒后駕駛車,更讓民警吃驚的是,駕駛人是某駕校的教練。民警給其進行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并拘留15日。
10月19日22時許,冀南新區(qū)大隊民警在中華大街與王莊路口開展夜查時發(fā)現一輛白色大眾汽車快速駛來,接近設卡點時企圖在車流中倒車逃跑,民警們立即上前攔停該車輛。駕駛人是一男子,當打開車門時,一股濃重的酒味撲鼻而來。民警示意駕駛人出示證件,對方謊稱因遮擋號牌被記過12分,同時不肯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在多次勸導無效的情況下,執(zhí)法民警暫扣車輛,將駕駛人控制并帶回大隊進一步開展工作。
經詢問得知,駕駛人叫黃某,39歲,冀南新區(qū)馬頭鎮(zhèn)人。民警通過開展工作發(fā)現黃某并不是首次酒駕駛,竟然還是二次酒駕。2018年6月在107國道馬頭電廠因酒駕被交警處罰過。民警對黃某說,若再不配合執(zhí)法,便強行帶其進行抽血酒精檢測。黃某無奈只得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每毫升血流中含酒精為43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牲S某仍不肯簽字,自稱邯鄲某駕校的教練,請民警照顧,否則工作就丟了。民警告誡黃某,作為駕校的教練人員,已經飲酒駕車被處罰過,經學習后不僅未認識到酒后駕駛的危害,仍以身試法,不僅危害自身,危害他人更是嚴重危害社會安全。黃某最終認識到錯誤,接受了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民警給黃某進行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行政拘留15日。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酒后駕駛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特別是駕校教練,更應率先垂范,自覺遵章守紀,為學員作表率。
(邯鄲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