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傍晚17時58分許,邯山二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浴新大街與陵園路交口晚高峰執(zhí)勤。忽然發(fā)現(xiàn)一輛車牌號為冀D×××YF的棕色小型SUV汽車緩緩行駛而來,透過車窗可以看到車里面隱隱約約有許多紙箱之類的東西,打開車側門和后門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輛除主副駕駛之外,后座和后備箱處全部被幾十箱某品牌方便面裝滿了,箱子摞著緊挨著車頂。經(jīng)查問情況得知,駕駛人名叫馬某,現(xiàn)年45歲,大名縣人。駕駛人是從某市場取的貨,準備送往邯山街某零售門市的,其為了圖省事兒省費用,就駕駛自己的私家車去拉貨,民警明確告知駕駛人客貨混裝的危害,駕駛人也對自己的錯誤有了深刻認識。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馬某的違法行為做出200元罰款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立即整改,找來貨運車輛將貨物轉運。
信息來源:河北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