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獨有偶,10月28日14時許,邯鄲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叢臺二大隊叢臺中隊民警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群眾駕駛電動自行車行至東柳大街與叢臺路交叉口東南角時不慎摔倒,頭盔也從車筐內(nèi)滑出來,因為沒有佩戴安全頭盔,該群眾的頭部著地后,其頭部和鼻子均因受傷而血流不止,民警立即幫其進行了簡單的包扎,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并聯(lián)系到了其家屬,該群眾的家屬對民警的救助表示十分感謝。
兩次受傷都是因為安全頭盔“帶”了卻沒“戴”,民警提醒廣大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以防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