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22時50分左右,邯鄲交巡警支隊武安大隊民警夜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轎車有異常行為,本正常行駛的轎車在看到執(zhí)勤民警后立即停車,將車輛扔在路邊,民警迅速上前,察覺駕駛人疑似酒駕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進行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跟其妻子都覺得很冤,就喝了一瓶啤酒,而且就在家門口挪了一下車,就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了,要被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只要將車輛駛離車原位,就可認定有駕駛行為。在“道路”的范疇內,即便是酒后挪車也算酒駕,跟駕駛距離無關!
最終,民警依法對其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不要對酒后挪車的行為
不以為然
正是這種不以為然
給駕駛人帶來了深刻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