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發(fā)布了邯鄲市馬甸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處罰公告。詳情如下: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市監(jiān)處罰(2022)(CT)第090189號
處理依據(jù):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第十項規(guī)定,依據(jù)《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
違法(違規(guī))行為:邯鄲市馬甸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處理決定:現(xiàn)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 1、 罰款20000元整(上繳國庫)。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7月04日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馬甸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郗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qū),經營范圍: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會議及展覽活動;電子商務信息咨詢;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fā)布廣告業(yè)務;工藝禮品(不含古玩文物)、紀念幣、電子產品、辦公用品、日用百貨的**(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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