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tify 在 2019 年首次對蘋果提出投訴,歐盟委員會在 2020 年展開了調查。該委員會在 2021 年發(fā)布了一份針對蘋果的初步 “異議聲明”,列出了蘋果可能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該委員會重點關注兩個問題:蘋果強迫開發(fā)者使用自己的應用內支付系統(tǒng),并為此收取費用,以及蘋果阻止開發(fā)者宣傳訂閱其應用的其他方式。
歐盟委員會沒有說明為何放棄對蘋果要求開發(fā)者使用其自己的應用內支付系統(tǒng)的指控,雖然歐盟放棄了對蘋果應用內支付系統(tǒng)壟斷的指控,并將重點放在對 Apple Music 的指控上,不過歐盟委員會加強了對后者的指控的措辭,宣布了一個“初步觀點”,即“蘋果的反引導機制(anti-steering mechanism)是不公平的交易條件,違反了《歐洲聯(lián)盟運作條約》第 102 條。”
蘋果現(xiàn)在可以對歐盟的指控作出回應。如果蘋果被認定存在反競爭行為,該公司將面臨最高為其全球年營業(yè)額 10% 的罰款。蘋果公司 2022 年收入為 3943.3 億美元,那么這將是一筆高達 394 億美元(IT之家備注:當前約 2738.3 億元人民幣)的罰款。
蘋果方面表示,很高興歐盟委員會縮小了反壟斷調查的范圍,并將對歐盟的擔憂作出回應。
在 Spotify 的一份聲明中,該公司的總法律顧問 Eve Konstan 說:“今天,歐盟委員會發(fā)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蘋果的反競爭行為和不公平的做法已經傷害了消費者和不利于開發(fā)者的時間太長。我們敦促委員會在此案中迅速作出決定,以保護消費者并恢復 iOS 平臺的公平競爭。”
然而,蘋果的勝利將是短暫的,因為一項名為《數(shù)字市場法》(DMA)的新歐盟科技法將從 5 月起適用,該法禁止蘋果公司的上述兩種行為,對侵權行為的罰款最高為公司全球營業(yè)額的 10%。
蘋果盤前漲 0.05%,Spotify 漲 0.98%。
文章來源:http://www.codekj.com/html/news/xwdt/2023_03/01/3022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