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邱消行罰決字﹝2023﹞第0005號
處理依據: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和《河北省消防行政執(zhí)法裁量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
處理決定:罰款0.6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4/20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印象車業(yè)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邱縣,經營范圍:生產和自行車及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零配件;拉拔用線材,冷軋(拔)鋼帶和管材。(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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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