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落實責任。積極發(fā)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農貿市場、網絡交易平臺及經營者的監(jiān)督檢查,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督促和指導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交易管控責任,堅決清除線上線下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非法交易行為。
二是廣泛宣傳引導。大力推進“誰執(zhí)法誰普法”,多形式、全方位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引導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和消費者理性消費,營造保護野生動物的濃厚氛圍。
三是開展清風行動。以農貿市場、飯店、賓館等經營場所和網絡交易平臺為重點,全面清查摸排,嚴查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共監(jiān)督檢查線下經營主體510余家次,提醒告誡經營者210余家,檢查電商120余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