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檢方16日要求對“土政變策劃者”、身處美國的宗教領袖居倫處以兩次終身監(jiān)禁外加1900年徒刑。土檢方通過的長達2527頁的起訴書中,居倫被控“企圖用武力破壞憲法秩序”“成立和統(tǒng)領一支武裝恐怖組織”等罪名。種種跡象表明,土美在居倫引渡問題上,未來極有可能都做出讓步。
土耳其未遂軍事政變后,土政府一直向美方施壓,要求引渡居倫。土總統(tǒng)埃爾多安11日向美國發(fā)出最后通牒,要求美方在土耳其與居倫之間做出選擇。盡管在是否引渡居倫問題上土美鬧得劍拔弩張,但由于兩國有著長期的盟友關系,在全球范圍內又有廣泛的共同利益,兩國徹底翻臉的可能性并不大。在應對恐怖主義、敘利亞危機以及伊拉克等地區(qū)和國際問題上,土耳其離不開美國的支持。正因如此,土耳其對美國的“發(fā)難”總顯得有些“雷聲大,雨點小”。 而土耳其作為北約成員國及美國盟友在打擊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等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一個穩(wěn)定的土耳其更符合美國的利益,美國自然不會輕易放棄土耳其。僅僅在關閉幾天后,土當局重新開放美國駐土耳其的因吉爾利克空軍基地領空。此外,土外長恰武什奧盧12日表示,在引渡居倫問題上,土方開始收到美方的“積極信號”。
參考土美兩國關系以往的發(fā)展軌跡以及多種現(xiàn)實的復雜因素,居倫的未來去向或存在以下可能性:
第一,美方同意引渡。盡管奧巴馬政府此前一度在引渡居倫問題上態(tài)度消極,近來已經(jīng)顯得積極起來,歸根結底是美國沒有必要為了居倫與土耳其當局徹底翻臉。況且,美土兩國歷史上曾在抓捕土耳其反政府武裝領導人奧賈蘭上開展過成功的合作。1999年2月,土耳其特工在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協(xié)助下,于肯尼亞將反政府武裝庫爾德工人黨領導人奧賈蘭拘捕并押送回國。土當局將奧賈蘭囚禁在馬爾馬拉海的伊姆拉勒島上至今。當年,奧賈蘭因叛國罪被判處死刑,不過土耳其于2002年廢除死刑后,死刑判決被改為無期徒刑。因此,在引渡居倫的問題上,土美或效仿已有的合作模式,條件是土當局保證不對居倫實施死刑。這既可以保全美國的面子,也維護了土當局的權威,或可是兩全其美的方案。
第二,美方不同意引渡,雙方尋求折中方案。無論土方提供的有關居倫反政府的證據(jù)如何確鑿,美方依然可能不同意引渡。今年75歲的居倫,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美國如果同意引渡他,勢必使自己“人權衛(wèi)士”的國際形象黯然失色,招致“不仁不義”的罵名。根據(jù)國際法,美國沒有必須引渡的義務。因此,美國完全可能以土方提供的證據(jù)不足為由,拒絕引渡。不過為了安撫土耳其當局,美方仍可能認定居倫有罪,進而在居倫位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家中對其實施軟禁。美方還可以通過向土耳其提供經(jīng)濟、軍事援助等作為條件,讓土當局就范。
第三,土美成立共同調查機構或引入第三方調查機構。美方可能以種種理由,對土當局提供的有關居倫反政府證據(jù)不予支持,雙方在引渡問題上爭執(zhí)不下,始終達不成一致。出于維護雙邊關系大局的需要,土美極有可能達成妥協(xié),成立共同調查機構或授權第三方展開調查。此時,居倫作為引渡事件的重要當事人,其立場也可能對引渡事件的解決產(chǎn)生一定的影響。居倫本人近日就表示,不會接受土司法部門的調查,只有國際獨立調查機構認定他罪行成立的情況下,才愿意回土耳其向當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