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試吃“惹的禍”
2015年4月22日上午九點鐘左右,徐某帶著女兒逛超市,看到一女服務員正推銷新鮮的哈密瓜,并切了幾塊供消費者試吃。徐某徑直走過去,一口氣吃了兩塊,走時還要拿走一塊,推銷哈密瓜的女服務員不樂意了,以不耐煩的口氣說了句:“嘗了一塊還不夠,還要嘗兩塊!”看她如此口氣,徐某頓時大怒,兩人你一句我一句地爭吵起來。
此時,女服務員母親走過來詢問情況并勸阻。但火爆脾氣的女兒不聽勸,直接沖到徐女士面前抓了她的臉,隨后兩人從口水戰(zhàn)演變成肢體沖突。眼看戰(zhàn)火升級,女服務員的弟弟與父親也趕過來拉架,兩人才算是消停。最后,超市負責人作為中間人,對雙方進行調(diào)解,由女服務員一方給予徐女士六百元賠償。徐女士勉強接受他們的道歉以及賠償費,并寫了張收條給對方。
都怪丈夫太“沖動”
事情并未就此結(jié)束,徐某離開超市后遇到丈夫鄧某并告知遭遇,鄧某見老婆受了如此大的委屈,心里不是滋味,決意要去超市找人理論理論。于是,鄧某氣勢洶洶跑到超市,兇巴巴地吼著:“剛才打人的那服務員給我出來,看我不弄死你!”此時,女服務員的母親見他如此火大,便和聲細氣地說:“我孩子小,不懂事,請您見諒,我們也已經(jīng)向你老婆道歉了!”鄧某根本聽不進去她的任何辯解,一心要找出打人的女服務員,見對方不打電話聯(lián)系,他立即將兩個水果攤架給掀翻了。
妻子徐某站在旁邊,不勸說丈夫也就算了,還將對方賠償?shù)牧僭F(xiàn)金拿出來甩給女服務員母親,“這錢我不要了!”女服務員母親見他們?nèi)绱撕[便急了:“我不要,都已經(jīng)處理好了,字也簽好了!”這言語再次點燃鄧某的怒火,一把奪走六百元,將錢撕得稀巴爛:“錢有個屁用,今天就是要把你女兒找出來!”徐某環(huán)顧四周,見那名打人的女服務員不在,瞥見了女服務員的弟弟,向丈夫鄧某嘟囔著:“她弟弟在的,剛才她弟弟也打我的!”只見鄧某走到女服務員弟弟面前,揪著他的頭發(fā),一腳踹在他的肚子上,隨后兩人便互相撕扯起來。
兩敗俱傷無贏家
站在旁邊的女服務員的父親見兒子吃了虧,便跑過去幫忙。徐某擔心丈夫吃虧也跑過去幫忙。而女服務員的母親情急之下拿著一把西瓜刀沖過去找鄧某拼命。而打人的鄧某見對方舉著刀,立即轉(zhuǎn)身跑開。為了嚇唬他,女服務員的母親特地追跑了一段路,最終確信安全才返回超市。最終,雙方兩敗俱傷:女服務員的弟弟倒在地上,女服務員的父親口角出血,而徐某“幫忙”的過程中頭部也被弄出了傷,鮮血直流。
本就是一樁小事,卻因不夠?qū)捜?,不夠忍讓而導致雙方都承受皮肉之苦,甚至一方還要承擔刑事責任。經(jīng)鑒定,女服務員弟弟之傷構成輕傷二級,鄧某將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為了吸引顧客,提高銷量,超市里各大賣家紛紛推出試吃活動。因試吃產(chǎn)生糾紛現(xiàn)象或多或少會發(fā)生。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