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副局長被免后開起旅行社
昨日,家住洋縣的知情人黃先生說,洋縣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王振川早前因“土地問題”被上級部門免職后仍保留公職,但很少上班,工資每月照常發(fā)放。同時,黃先生說,王振川還和妻子王某開起了旅行社,平時就在旅行社“上班”。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位于洋縣育才路附近的這家旅行社,門店墻上懸掛著《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行社服務網(wǎng)點備案登記證明》,上面經(jīng)營者一欄的名字是王某,也就是王振川的妻子。
店內一名四十多歲的女子稱自己正是王某,她還遞上來一張名片,上面顯示,“××旅行社洋縣服務網(wǎng)點”“王振川”“經(jīng)理”等字樣。
王某說,名片上的“王振川”是她的丈夫,平時也在店里上班。
調查:“被免一年多,確實很少上班”
昨日上午,洋縣國土資源局一相關負責人說,王振川之前確實是副局長,但在2014年1月因“土地問題”被免職后,便很少來上班。“他是科級領導,免職后就被分配到縣委組織部,待分配工作。”該負責人說。
洋縣縣委組織部人才辦副主任、干部科科長康健說,王振川的人事關系確實在縣委組織部,但目前他的身份仍是縣國土資源局的一般干部。“從2014年1月被免職后,他確實很少上班,但之前他也找過我們,讓我們安排職務。”康健說,但由于“情況特殊”,他們也無法安排職務。
隨后,康健提供了一份2014年2月25日由洋縣紀委下發(fā)的“關于給予王振川黨內警告處分的決定”,決定顯示相關企業(yè)違法占地、國土局執(zhí)法不力,王振川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屬工作失職,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給予王振川黨內警告處分。
縣委組織部:將聯(lián)合紀委調查其經(jīng)商問題
康健說,就在被處分之前,王振川已被漢中市國土資源局免職。免職后的王振川保留了公職,也就成了一般干部,同時保留了待遇。
康健說,拒絕給王振川安排工作的原因,一是王振川作為被處分的黨員干部,任用比較謹慎;二是他已經(jīng)52歲,按照規(guī)定,52歲以上就不再安排領導職務。
“他本人也理解,所以一直還在國土資源局上班??赡懿缓靡馑?,我們了解到他也經(jīng)常不去上班。”康健說,目前王振川每月工資5000元左右,除去扣除的養(yǎng)老、稅費,下來有4000多元,工資每月都正常領取。對于王振川在外經(jīng)營旅行社一事,縣委組織部并不知情。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經(jīng)商辦企業(yè),這是早有規(guī)定的。”康健說,“身為一般干部,絕不允許經(jīng)商的,我們將聯(lián)合紀委進行調查”。
對話當事人
單位都沒有到哪兒去上班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與王振川取得了聯(lián)系。
華商報:你被免職后,是否還在上班?
王振川:被免職后,我就在等著縣委組織部給安排工作?,F(xiàn)在連單位都沒有,我到哪兒去上班?
華商報:名片上,印著你是旅行社的“經(jīng)理”,你現(xiàn)在是不是在旅行社上班?
王振川:這個旅行社是我妻子開的,印那個名片就是為了宣傳,其實我沒有參與經(jīng)營,不過,平時偶爾過去看一下。
華商報:那你被免職后這一年多,你在干什么?
王振川:我沒有工作,就在外邊閑轉,我心里也很著急,都快兩年了,你們能不能幫忙催下縣委組織部,能盡快給我安排工作。 (記者 周金柱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