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大連學生家長和知情人爆料:大連中山區(qū)某寄宿制中學發(fā)生男教師長期猥褻全部男生,目前涉事老師已經在上周被警方帶走調查。
據爆料人稱,“大連某中學三年四班男班主任猥褻 全班男生三年,前幾天已被帶走調查,該男性班主任已結婚且育有一子女,其妻子也是瑞格中學某教師,學校因此事連期末家長會都取消了,昨天好像一年三班男班 主任也因為有女生舉報遭到猥褻被帶走了。”以上內容還有待大連警方的進一步核實。
1月17日,國搜法治頻道根據網絡反映情況從有關部門和知情人處了解到,此事在學校已經引起很大影響,根據學生家長的舉報,涉事的男教師已經被刑拘,至于具體情況還有待于進一步調查。而據多名學校家長反映,學校確實取消了期末非常關鍵的學校家長會。
截至18日9時,由于正值大連中小學放寒假,多次聯系涉事學校已經沒有取得回應。
2013年,江西省東鄉(xiāng)縣教師楊某數次將剛下晚自習在學校操場等同學的女生小娟(化名)強行帶往學校后門,抱在懷里對其進行摟抱親摸,后因被害人呼救、同校老師路過方才罷手。這名女生被老師猥褻一事在學校傳開后,因不堪被同學恥笑,在自己租住的地方用玻璃割腕自殺。
與已經有性知識啟蒙和反抗意識的中學生相比,對小學生猥褻犯罪更具有隱蔽性。在曝光的案件中,不少教師都是先后猥褻、奸污多名幼女,持續(xù)時間長達數年,僅因偶然原因,才被發(fā)現。
關于教師猥褻、性侵學生案例,媒體和學界有太多分析。多集中認為學校應該在性教育中起主導作用,而我國目前學校性教育嚴重滯后,校方對教師的管 理缺陷和一些教師的素質問題造成學生不斷遭受性侵害。即使事發(fā),家長也會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思想“私下了之”,學校出于維護校方聲譽的目的息事寧人。 這些不正當的處理都助長了一些教師一己私欲。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舉行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提出對 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應當依法從嚴懲治。特別是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或者國家工作人員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的,更要依法從重從嚴懲處。
“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的主體身份自然包括教師職業(y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周峰提到,“考慮到這些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本身就違背了應負的肩負職責,嚴重挑戰(zhàn)了社會的道德倫理底線,同時這類犯罪相對比較隱蔽,持續(xù)時間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