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遼寧夫妻因生意失敗決定帶3歲兒輕生,妻兒離世丈夫被判死緩
因為生意失敗,欠下債務,一對夫妻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事發(fā)前20天,她給媽媽寫下了一封道歉信。20天后,她和兒子離開了這個世界。而愛人則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
女兒給媽媽留下道歉信
“親愛的媽媽:很久沒有給媽媽寫信。媽媽你不要被嚇到,不要太傷心,也不要太怨我。我想跟媽媽說一些重要的話。最初趙某(丈夫)借了媽媽的錢確實賺了100萬元,但是用這個錢再做事情就全賠了。所以趙某拿了公司的70萬元進行投資也全賠了。但是公司的錢是必須得還的,我們沒辦法賣了房子還上了錢。趙某一個人維持著公司,因為沒有錢買賣也被搶走了,到了想繼續(xù)做也做不了的處境,于是放棄了公司。之后又借了媽媽的錢開麻將館,然后也關門了。(中間內容略)……作為子女不但沒有盡孝道反而借媽媽的錢,給媽媽增加負擔,不但沒能報答您的養(yǎng)育之恩,反而沒做好自己的分內事,我真是覺得沒臉見人,也特別抱歉。我和趙某帶著罪人一樣的歉意和小慶(化名)準備一起離開這個世界。您就當沒有生我這個女兒。沒能還給您一分錢真是對不起您。(下面內容略)……沒出息的女兒敬上,2016.4.10。”
生意失敗夫妻倆決定輕生
在寫該信后的20天,2016年5月1日凌晨3時04分,網警接到了一封標題為“自首內容”的郵件,寄件人是趙某,郵件內容簡要寫明趙某殺害了妻子和兒子的時間、地點、動機和親屬聯(lián)系方式等。
37歲的趙某與29歲的阿秋(化名)是夫妻關系,有一個3歲的兒子小慶。
因生意失敗欠下債務,趙某與阿秋產生了輕生的念頭。有證人證實,趙某欠款15萬余元。而三家銀行信用卡欠款近9萬元。
2016年4月30日23時至5月1日0時期間,趙某在其租住的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某小區(qū)的家中,拿手機充電器數(shù)據(jù)線伸向了熟睡中的妻子和兒子……
被告人趙某于2016年5月1日13時許投案。
法院核準被告死緩判決
警方發(fā)現(xiàn),案發(fā)前,趙某和阿秋兩人存在多個短信與通話記錄,阿秋多次發(fā)短信表達追求死亡的意愿。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致二人死亡,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鑒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發(fā),被告人趙某又系自首,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核準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來源:遼沈晚報-聊沈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