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燕趙晚報》融媒體報道 “好端端的開了家便利店,沒成想遇到這么倒霉的事,因為一塊電表,除了罰款上萬元外,還被迫關了門……”連日來,邯鄲市民趙先生異常苦惱,安裝在店鋪外面的電表不知被誰動了手腳,供電公司接到舉報后隨即給予最嚴厲的處罰:按照半年時間計算竊電量,同時再追補3倍竊電量的違約金。
趙先生說,他和妻子于今年4月份在和平路東段經(jīng)營了一家便利店,不知什么原因,進入8月份后時常出現(xiàn)斷電現(xiàn)象,有時候一天能斷兩三次。
“一開始我沒有在意,只要一斷電我就去外面把電閘合上,可沒想到斷電問題不僅沒有緩解,反而更加頻繁。”趙先生猜測有人惡意破壞店鋪正常經(jīng)營,遂向公安機關報警,可附近沒有視頻監(jiān)控,一時無法找到嫌疑人員,他只能是啞巴吃黃連。
為防止再出現(xiàn)斷電情況,趙先生在電表箱上裝了一把鎖,萬萬沒想到,這一舉動惹上了禍端。8月7日上午,供電公司的工作人員找上門來,稱接到匿名舉報,便利店存在偷電現(xiàn)象,將電表拆下帶走停止供電。
當天下午,趙先生接到供電公司下達的竊電通知書:經(jīng)檢查,電表內部有兩處金屬片發(fā)生位移,確定為竊電行為。
“我從來沒有動過電表,而且開店4個月來,每月繳納的電費不減反增,怎么會偷電呢?”對于供電公司給予的15000多元的處罰,趙先生感到一頭霧水。
由于便利店沒有電,儲存的部分食品已經(jīng)出現(xiàn)變質、損壞,每天經(jīng)濟損失將近2000元。趙先生向供電部門遞交了“供電申請書”,但至今沒有得到答復。
對于趙先生的遭遇,邯鄲市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通過檢查,趙先生經(jīng)營的便利店確實存在竊電行為。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在無法確定竊電時間、竊電數(shù)量的情況下,應當按照半年的時間計算竊電量,同時追補3倍竊電量的違約金。如果用戶拒絕繳納罰款,供電部門有權終止供電。
這位工作人員建議,趙先生可以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調查報告,只要能證明竊電系他人所為,以及具體的竊電時間,供電部門將減免相應處罰。
如今,趙先生每日為“電”東奔西跑,可以說是損失巨大。其抱怨說,如果有人無意或故意損壞了居民樓里的電表,公安機關一時難以破案,難道巨額的處罰就要讓電表的主人承擔嗎?
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很可能會發(fā)生在任何一個人身上,你又會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燕趙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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