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定市易縣原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持工作)惠振莊、易縣城角糧站原實際負責人張順彬貪污、受賄案。惠振莊任易縣原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持工作)期間,伙同易縣城角糧站原實際負責人張順彬采用收入不記賬、虛開發(fā)票、虛報冒領等手段,侵吞糧庫倉儲費,騙取糧站倉房維修款、社保資金、糧站改制資金,占為己有;在出租糧站庫房及土地過程中,二人向他人索賄。經查,二人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2.保定市易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股原股長兼國有糧食購銷一庫主任許國田受賄案。許國田任易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股股長兼國有糧食購銷一庫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糧食倉儲庫租賃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經查,許國田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3.邯鄲市曲周縣豐實糧油儲備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未臣貪污、挪用公款案。楊未臣任曲周縣侯村糧油公司董事長、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假手續(xù),騙取糧食倉儲庫維修補助資金,占為己有;挪用公款,進行個人營利活動。經查,楊未臣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4.邯鄲市永年區(qū)騰躍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原經理張志民貪污、受賄案。張志民任騰躍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和正西糧庫建設項目管理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用偽造合同、虛列支出項目、虛開發(fā)票等方式,套取公司資金,占為已有;違規(guī)將騰躍公司資質借給他人用于糧食經營,收取好處費。經查,張志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按規(guī)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5.衡水市景縣奧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景縣慶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王慶紅貪污、挪用公款、非法經營同類營業(yè)案。王慶紅任景縣奧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副總經理、景縣慶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用虛構借款、偽造借據(jù)的手段,侵吞國有資金;挪用公款支付其個人經營企業(yè)的工程款、設備購置款及工人工資等費用;為謀取非法利益,以虛構庫點的方式,為自己投資入股的、不具備經營托市糧業(yè)務資格的私營糧食貿易公司承攬托市糧的收儲業(yè)務,獲取國家巨額補貼,涉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yè)罪。2021年11月15日,王慶紅到景縣紀委監(jiān)委主動投案。經查,王慶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6.邢臺市軍糧有限責任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董事長孫社軍貪污、挪用公款案。孫社軍在擔任邢臺市軍糧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向軍糧公司虛假集資套取利息、公款支付其個人經營餐館水電費、虛假交易單據(jù)入賬等手段,套取邢臺市軍糧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公款,占為己有;挪用原邢臺市國貿糧油購銷中心庫存原糧用于個人公司經營,并將收益資金用于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等營利性活動。經查,孫社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7.邢臺市寧晉縣鼎盛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會計柳素輝私車公養(yǎng)案。2013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間,寧晉縣鼎盛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會計柳素輝違規(guī)在公司報銷應由其個人承擔的私家車加油費、保險費、高速費共計1.3萬余元,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經查,柳素輝還存在違反會計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問題。2022年3月28日,柳素輝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記大過處分。
8.張家口市涿鹿省級糧食儲備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裴慧鋒公款購買香煙案。2013年至2019年期間,涿鹿省級糧食儲備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裴慧鋒指使有關人員,累計使用公款7.5萬余元購買香煙用于公務接待,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2022年1月21日,裴慧鋒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