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反映的問題:
國家明確發(fā)文,2015年1月1日以后不在收取檔案管理費。我于2014年11月20日交費,一直交到了2015年12月。共計140元。請問如何退還?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做出的回復:
您好,按政策統(tǒng)一要求,檔案管理費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我中心將嚴格落實此項規(guī)定。關于扣除后的多繳部分,我中心將予以退還。請相關人員攜當時繳費票據(jù),來我中心二樓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退費手續(xù)。感謝您的監(jiān)督!
12月19日晚上賈先生的愛人騎著電動車下班回家,可是家還沒到,他的愛人就被送到了醫(y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