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汪洋)3 月 10 日,保定市冬季供暖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通知,決定供暖時間延長 7 天,暫定于 3 月 23 日零時結束。
該《通知》稱,目前,受疫情影響大部分居民仍集中在家,綜合考慮保定近期天氣情況,為切實保障廣大居民溫暖過冬,助力疫情防控,經市政府同意,決定 2019-2020 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礎上,供暖時間延長 7 天,暫定于 3 月 23 日零時結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供熱單位繼續(xù)做好供熱工作,加強供熱運行管理、燃煤燃氣購儲等,并根據天氣變化及時調整運行參數,堅決杜絕間歇供熱問題發(fā)生,保證供暖質量達標。延長供暖期間,各供熱企業(yè)不得另外向居民熱用戶收取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