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投訴:2022年4月3日通過京東物流寄重物服務(wù)下單,由北京到邯鄲。快遞員當(dāng)面告知以重量計費,且電子存根上的顯示計量單位也為重量,收費672元。但后期同樣重量和路程再次嘗試下單,顯示收費為256元。后客服告知前一單收費計量單位為體積,但自始至終不管人工告知還是電子存根上從未顯示以體積為計量單位,都是以重量計算的。只有在最后跟客服投訴理賠時才告知以體積為計量單位收費,且完全只有口頭告知最后的體積數(shù)額,沒有任何計量憑證,自己通過人工測量體積為8萬立方,與公司的24萬立方差距甚遠(yuǎn)。綜上所述,京東物流公司存在以下侵害消費者行為:1, 計量單位前后隨意更換,前期為重量,給消費者展示的電子存根上也是重量收費,后期投訴計量口徑突然改為體積。 2,超額收費,計量數(shù)額無任何憑證,與自家測量差距非常大。 3,后期通過公司途徑申訴置之不理。請求賠償差額350元,并賠付50-300元漠視消費者的精神賠償。
來源:邯鄲信用促進(jìn)網(wǎng)、陽光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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