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市監(jiān)處字〔2022〕(CT)第210216號
處理依據(jù):《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
違法(違規(guī))行為:當事人為吸引消費者關注,擴大宣傳促銷活動,于2022年1月20日在其公眾號“邯鄲老廟黃金”發(fā)布“周大生珠寶︱非凡‘金’喜 大生說愛”推廣文章,該推廣文章內容介紹該珠寶行2022年1月22日至2022年2月16日黃金珠寶優(yōu)惠促銷活動,(非凡金喜一黃金克減100元;非凡金喜二黃金0元換新;非凡金喜三黃金增值換珠寶;非凡金喜四鉆石對戒第二件半價;非凡金喜五珠寶滿1000元送214元)且內容中含有北京冬奧吉祥物“冰墩墩”及其黃金飾品。經(jīng)查“冰墩墩”及其黃金飾品圖片來自該珠寶行自行下載網(wǎng)絡圖片,該珠寶行自經(jīng)營以來并未購進和任何“冰墩墩”及其黃金飾品。截止查獲之日,當事人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行為未獲得北京2022冬奧組委官方相關授權。
處理決定:罰款20000元,上繳國庫。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邯鄲摯鑫珠寶行負責人:賈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qū),經(jīng)營范圍:珠寶、玉石、首飾的設計、;貴金屬、珠寶玉器、翡翠飾品、鉑金鑲嵌飾品、鉆石鑲嵌飾品的**(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企查查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
郵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