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1年8月,成安縣法院接到一通電話,電話另一頭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他向工作人員詢問:“我這有個借條,對方借我的錢二十年了也不給,能不能起訴他?”一張借條20年了,是一直沒有催要?還是對方一直不給?考慮到案件情況特殊,工作人員告訴老人馬上要超過最長追訴期了,希望他盡快來法院起訴。原來,孫某與王某是同村的村民,2001年,王某以孩子上學資金緊張為由向孫某借款2000元。20年來,王某的的孩子上了大學成家立業(yè),孫某多次向孫某催要借款,王某每每答應,但就是不給錢。前段時間,孫某聽說同村的霍某在成安法院調解了一起案件,還成功要回了借款。孫某抱著試一試的態(tài)度撥打了法官的電話,法官的耐心解答給了孫某一針“暖心劑”,終于,在法官的幫助下,距離最長訴訟時效還有不到十天的時間,孫某來到法院完成了立案手續(xù)。
速裁團隊接收到孫某的立案材料,第一時間向被告王某送達法律文書,原告孫某的電話號碼早已更換,通過多方尋找,終于找到王某的老家,向其留置送達。通過王某家人,法官聯(lián)系到王某,目前王某正在外地打工。法官通過電話與被告王某溝通,向其明法釋理。經過調解,王某同意積極配合法院工作。因被告王某在外地,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通過網(wǎng)絡庭審系統(tǒng)進行開庭。由于當事人年齡較大,辦案人員一邊手把手地幫助原告孫某完成注冊、登錄;一邊通過電話、微信形式指導被告王某進入網(wǎng)絡庭審。最終,在法官的悉心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王某同意將借款全部歸還。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誠信是民事活動中的最基本的準則,每一名公民都應當遵守遵循誠信原則,恪守承諾。
群眾事無小事,細微處見真情,成安法院自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以來,秉承為民服務的宗旨理念,切實把為民服務落到實處,用真心、真情為民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