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8月22日,柳州市城中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林馨 攝
中新網(wǎng)柳州11月5日電 (吳漩漩)廣西柳州市城中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宣判,一女子在廣西柳州醉駕超速肇事致2人死亡3人受傷,據(jù)肇事女司機交代,其事發(fā)前曾連喝兩場酒。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今年3月3日1時許,被告人胡某醉酒后獨自駕駛車牌號為桂B(yǎng)VU***東風標致牌小型轎車沿柳州市城中區(qū)文昌大橋由東往西行駛至橋面中段時越過橋面雙實線,與被害人韋某駕駛的車牌號為桂B(yǎng)YW**北京現(xiàn)代牌小轎車對向碰撞,造成現(xiàn)代轎車司機韋某與車上乘客李某當場死亡,乘客鄧某、賓某、文某和被告人胡某本人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jīng)鑒定,被告人胡某血液乙醇含量為167mg/100ml。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被告人胡某對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發(fā)生后,胡某已向事故中死者的家屬賠償喪葬費,并籌措10萬元賠償款。
8月22日,柳州市城中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胡某落淚懺悔,表示由個人的過失給社會和家庭帶來傷害,向事故死傷者及他們的家屬表示道歉。希望法庭能對其從輕判處,她會在服刑期滿后努力賠償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其他損失。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一人重傷、二人輕傷的損害后果并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觸犯我國刑律,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某如實供述犯罪罪行,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其賠償被害人的部分經(jīng)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依照《刑法》之規(guī)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