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廣大司機朋友們引以為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2023年5月7日22時許,邯鄲交巡警峰峰大隊四中隊在轄區(qū)響堂大道滏北路口設點開展酒駕整治。民警在對一輛黑色別克牌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剛一打開車門,就聞到了車內彌漫著的濃烈酒氣。然而,當民警對該車駕駛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查時,該駕駛人卻耍起了花樣,嘴上說配合民警執(zhí)法,可在吹氣過程中,卻故意中斷吹氣,用舌頭頂住吹氣口,緊咬牙齒不讓氣體呼出,甚至將吹氣管咬下,可謂花樣百出。該駕駛人30分鐘足足吹了24次才檢測成功,測得其體內酒精含量為474mg /100ml,涉嫌醉駕。
隨后,民警將該駕駛人帶往醫(yī)院做抽血檢測。經鑒定,該駕駛人馬某某血樣乙醇含量為308.29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該駕駛人馬某某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另外,馬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