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王某,自幼父母溺愛,由于家庭環(huán)境影響,王某性格叛逆任性,因為談了一段異地戀遭到母親反對,便對母親懷恨在心。2014年9月中旬,王某通過QQ聯系網友李某企圖雇傭李某殺害母親,約定酬金十萬元。9月底,李某叫上好友吳某與何某駕車來到阜平縣與王某會合,由王某安排食宿,并帶他們進行踩點。李某等人本無意殺人,但為了騙取錢財,對王某謊稱必須先付錢再動手,王某信以為真。
9月28日,王某偷拿其母親用于日常消費的一張銀行卡交給李某等人并告知密碼,同時,囑咐他們取走十萬元后將卡扔掉。李某等人拿到銀行卡后查詢得知卡內有80余萬元,便連夜離開阜平。次日上午,李某、吳某等人以刷卡消費的方式購買了黃金首飾81萬元并在ATM機上取現一萬五千元。
本案中,王某系自動投案且如實供述,應認定為自首;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以家庭成員為犯罪對象,屬親情犯罪,亦征得了其母諒解,可以從輕處罰。何某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獲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現,可減輕處罰。綜合考慮,法院作出了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