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幾年前購買了一輛雷克薩斯油電混合轎車。3月1日,他發(fā)現(xiàn)車加油不走,行車電腦顯示:混合動力系統(tǒng)故障。他叫來拖車,把車拉到位于開平區(qū)的唐山和凌雷克薩斯汽車4S店。
兩天以后,維修人員給他打來電話說,零件損壞,需要訂貨、等配件,讓他耐心等候。幾天后,4S店打來電話說,車修好了,可以前來取車。但等王先生前去取車時,維修人員又告訴他“車又不行了,還需要拆解檢修”。兩天后,維修人員告訴他,是汽車變速箱損壞,需要更換變速箱。4月初,4S店通知他,可以去取車了。王先生取車時發(fā)現(xiàn),電腦顯示汽車行駛里程數(shù)為81713公里,而他手中的4S店維修工單明確寫著,汽車送修進店時里程數(shù)為81616公里,多出了97公里。
“我問4S店維修人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里程數(shù)增多,對方回答說是試車。”王先生對此提出質(zhì)疑,“如果是多出一二十公里,我沒什么意見。可多出了將近100公里,我不能認同。”
王先生說,事情發(fā)生后,4S店一直說多出來的近百公里是試車,可到底是怎么試的卻一直說不出來。
據(jù)了解,此次維修共需花費7萬多元。王先生說,他對第一次維修的2萬多元費用沒有意見,但對后來第二次修理變速箱花費的5萬元費用不能接受。
由于雙方各執(zhí)一詞,僵持不下,王先生便把車留在了4S店,一直沒有取走。
為了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記者日前撥通了該4S店的電話,一名售后經(jīng)理以需要核實記者身份為由,婉言拒絕了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