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歷史上第一次對換卡偷逃高速通行費作出判決,最終涉案司機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案件偵破過程如下:
2015年11月承秦高速公路管理處稽查人員在日?;槊胖邪l(fā)現(xiàn),一輛冀H牌照的黑色眾泰小型轎車涉嫌多次利用換卡的方式,偷逃高速通行費。
查明情況后,承秦處向雙橋公安分局報案。公安局刑偵大隊在接到承秦處報案后,立即組織警力在承秦高速沿線路口布控,對該案件涉案車輛及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當(dāng)場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并在車上搜出多張高速公路通行卡。
2016年8月26日,雙橋區(qū)法院對龐某偷逃高速費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公訴機關(guān)指控嫌疑人連續(xù)多月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10430元,因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詐騙罪。經(jīng)過法院審理,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涉案司機表示服判,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提起上訴。
本案是承德首例對偷逃通行費行為作出判決,此案的審理和判決對今后類似行為的偵查、立案、起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和借鑒意義。 (閆富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