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臨西縣搖鞍鎮(zhèn)東來寨村一吳姓農(nóng)戶家中,珍藏著一道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九月二十四日頒發(fā)的圣旨原件,雖歷經(jīng)300多年的風雨滄桑,但保存基本完好。
這幅圣旨材料為提花錦緞,整體底襯是縱橫交錯的云彩圖,總長1.2米,寬0.31米,用漢文和滿文兩種文字書寫,圣旨正文漢字部分用楷書書寫,共計19行,325個漢字,滿文部分共計23行。
河北省臨西縣歷史文化研究學者楊遵義介紹,這道圣旨是康熙帝頒發(fā)給時任四川重慶府南川縣知縣吳成龍和他的亡妻劉氏、繼妻陳氏的。圣旨中,“雅擅才能”、“不忘顧復斯民之責”等文字,贊揚了吳成龍的辦事能力,體恤民眾疾苦的品質(zhì)。同時,表彰了他的兩位妻子優(yōu)良的持家作風和傳統(tǒng),吳成龍和兩位妻子分別被封為“文林郎”、“孺人”。
由于吳成龍為官清正,后又升任蒲按州知州、刑部員外郎等職。據(jù)《吳氏族譜》記載,吳氏家族在清朝是當?shù)氐拿T望族,在清早中期共有四世六人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