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5月27日電(記者李繼偉)記者27日從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委宣傳部獲悉,該縣文物保護人員近日進行縣域文物普查工作時發(fā)現(xiàn)一通“巡撫都察院禁諭明文”碑,碑文文體屬官府禁令告示,記載了兩個村莊80年集市相爭的詳細過程及官府判案經過。文保人員表示,該碑刻對于研究明代官府政令、民風民俗、商業(yè)形態(tài)等具有歷史價值。
該碑位于隆堯縣魏家莊鎮(zhèn)公子村,高188厘米、寬86厘米、厚27厘米,碑兩面均有文字,碑文共2105字,大部分碑文清晰可辨。碑文顯示,該碑刻立于明萬歷十四年(公元1586年),距今已有434年歷史。碑文詳細記載了順德府唐山縣公子村與真定府隆平縣魏家莊村之間,自1505年至1585年,歷經5朝,前后至少80年集市相爭的詳細過程以及官府判案的經過。
據隆堯縣文物保管所所長李方介紹,公子村和魏家莊村雖是鄰村,但屬不同府縣,兩村“爭集”持續(xù)時間長、涉及人員多。該碑碑文內容豐富翔實,情節(jié)曲折復雜、引人深思,對于研究明代官府政令、民風民俗和民間商業(yè)形態(tài),具有十分寶貴的歷史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