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小伙
小伙見義勇為犧牲 獲救者竟說他是“自殺”
◇新聞117記者 周白石
12月5日1點多,山東小伙郭強在西青區(qū)某小區(qū)前為救輕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卻不幸溺亡。讓郭強家屬十分氣憤的是,郭強明明是救人犧牲,但獲救同事和另外兩名當事人起初對郭強家屬和警方咬定他因感情問題而輕生,直到多人提供證言,三人才改口還了郭強清白。什么原因讓這起事件撲朔迷離?
救人還是輕生?供詞一天“兩變”
5日2:33,郭強的表姐夫張曉旭接到電話:郭強掉河里了,你快來。打電話的是郭強同事大劉,他說,郭強是送他們回家中途出了事。事發(fā)地點就是晚上聚餐仨同事中的一名女同事家門口。
張曉旭和郭強的表哥焦溧育相繼趕到。郭強另一名同事小汲說,郭強晚上情緒不對勁,不顧眾人阻攔跳河輕生,他和大劉趕緊想辦法搭救,卻沒能把郭強救上來。約4點,郭強的遺體被打撈上岸。后眾人跟隨民警到公安西青分局楊柳青鎮(zhèn)東派出所處理后事。
張曉旭說,起初民警反饋,郭強的三位同事均稱他主動跳河,但警方對一些細節(jié)產生質疑,希望張曉旭等家人可以找到郭強的朋友了解他生前的生活狀況和精神狀況。
張曉旭等人找到郭強生前接觸的不少朋友,均反映沒發(fā)現異常,郭強一名好友還親自到派出所作證。張曉旭想起事發(fā)地正好在一個小區(qū)前,說不定能找到目擊者,于是再次回到現場。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終于找到了目擊者——住在河對岸小屋的劉師傅,劉師傅證實,當天晚上確實看到有人落水,有人施救。張曉旭趕緊把這一線索告訴警方。
在多方證人的證詞下,事情發(fā)生了180°轉彎。后來郭強同事承認,主動輕生的不是郭強,而是小汲,郭強為救他跳水溺亡。
當事人:我們撒了謊,請求得到原諒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京杭運河柳霞橋西側的事發(fā)現場。只見河兩岸都安裝了護欄,且設置了警示牌,護欄并不高,成人稍用力跳躍便可翻過去,河堤兩邊均為斜坡,但坡度較大。河對岸有一個小屋,距事發(fā)地點直線距離只有10余米。事發(fā)時,住在小屋的劉師傅看到有人落水,有人施救,天色太黑,他看不清救人的是誰,但確認救人行為是肯定存在的。
采訪中,張曉旭向記者提供了一份錄音。錄音中可以清楚聽到,在警方的調解下,大劉、小汲和另外一名女子都表示當時撒了謊,并向郭強家人認錯,請求得到原諒。
明明是勇于救人不幸遇難,同事為什么起初反稱郭強“主動跳河”?記者找到了郭強舍命救下的小汲。“求你們別問了,我實在不想說這個(原因)。我現在最想做的,就是送好兄弟走最后一程,幫助他爭取屬于他的名譽。”
小汲說,當時他因故產生輕生念頭,拉開車門下車翻過護欄跳入河中。“我沉入水里腳不著地,郭強跳下來救我。我被救到岸邊安全了,再扭頭時已經見不到他,我試著再下水救他,但水已經沒到我的脖子,我實在沒辦法了。”小汲說,他和郭強認識時間不算久,但彼此親如兄弟,郭強不僅在經濟上接濟他,還帶他回家住。
另一名當事人大劉在接受采訪時哭成了淚人。“郭強是個特別仗義的好兄弟,我要是不說這些(事情真相),我心理上過不去,永遠不會原諒自己。”大劉說,事發(fā)前,他們5名同事本計劃一起吃飯再去唱歌,其中一人沒去,郭強也因約了朋友沒與他們吃飯,次日凌晨到KTV找大家唱歌,到場時已經臨近結束,大家決定先送女同事小曹回家。路上小汲與女同事小曹發(fā)生爭執(zhí),由于此前有過類似情況,他和郭強開始并沒在意,直到小汲跳河。當時他趕緊翻過護欄,一手抓著護欄,一手下去夠小汲。由于他不會游泳,便沒下河。郭強和小曹站在護欄另一側拉著他的手,后見小汲有危險,郭強便跳下去救他。當記者問及起初為什么向郭強家人和警方稱郭強跳河時,大劉沉默不語,后表示終止采訪。
警方:已按規(guī)定申報“見義勇為”
昨天,記者來到負責辦理此案件的楊柳青鎮(zhèn)東派出所。警方表示,由于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細節(jié)方面不便透露,但他們已按規(guī)定為郭強申報“見義勇為”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