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牙、犀牛角、熊掌等屬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我國規(guī)定嚴(yán)禁非法買賣。不過滕某等6人在利益驅(qū)使下,鋌而走險進行非法交易,涉及金額高達1600萬元。昨天,西城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滕某等人被法院一審判處3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該案也是北京森林公安破獲的金額最大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件。
倒賣象牙超半噸犀牛角價值數(shù)百萬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5年7月間,李某成通過李某和以每千克12萬元的價格向滕某出售犀牛角原料9件,并由李某和以快遞方式將上述犀牛角運送至北京。滕某則分兩次將上述犀牛角交給司某臣及單某苓(已判刑)加工。
此外,公安機關(guān)還從路某纓與滕某等人共同經(jīng)營的店鋪內(nèi)及庫房內(nèi)起獲了大量象牙、熊掌制品。據(jù)統(tǒng)計,本案涉及的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包括犀牛角原料9件,價值223萬余元;犀牛角三段,價值29萬余元;象牙500余公斤,價值1300萬余元;象牙手鐲若干個,價值人民幣4.7萬余元;熊掌35只,價值17萬余元;犀牛角制品重量0.883千克,價值22萬余元;穿山甲甲片4片,重量0.081千克,價值人民幣108元;盤羊角2件,價值人民幣1.2萬余元,合計案值約1600萬元。
通過快遞運回北京交由他人進行加工
在本案庭審時,滕某交代說案發(fā)前他與兩個朋友在北京天雅古玩市場合租了一個店鋪。“去年夏天,有個朋友說有一批犀牛角想出手,我以每克120元的價格買了約9公斤,花了100多萬。”
滕某說,付款后不久,該批犀牛角就快遞到了他手上。隨后,滕某將這批犀牛角交給懂雕刻的司某臣及單某苓進行加工。
對于購買象牙一事,滕某說,他是從一個姓趙的朋友手里買來的,同樣由李某和負(fù)責(zé)快遞回北京。庭上,滕某辯稱在500公斤象牙中,其實他只想要其中一兩百公斤,其余的只是先幫著收下。
除非法收購犀牛角和象牙外,滕某還從他人手里購買了熊掌及委托他人出售穿山甲甲片、盤羊角等野生動物制品。
六人一審均獲刑被告人家屬法庭暈倒
昨天該案在西城法院一審宣判,部分被告人家屬也到場參加旁聽。法院經(jīng)審理認(rèn)為,滕某與李某和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故二人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法院認(rèn)為李某成、司某臣、鄧某桐、路某纓等人的行為構(gòu)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分別判處上述四人有期徒刑11年、7年6個月、5年與3年。
法庭宣判后,一些坐在旁聽席的家屬開始哭泣,其中一名家屬剛走到法庭門口,便暈倒在了地上。法院工作人員見狀趕緊上前進行安撫,并聯(lián)系醫(yī)療人員前來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