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宗人關某某,2002年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同年11月份還在緩刑期間的他,因搶劫、搶奪、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6年5月9日,關某某因減刑被釋放。然而,釋放后的他不思悔改,仍存不勞而獲心理。8月19日14時許,他在邢臺東站,恰巧碰到正在停車的黃女士。發(fā)覺黃女士為獨自一人后,關某某便起了歹心,偷偷繞至黃女士身后并打倒,威脅不能呼喊。
見黃女士被自己嚇住,關某某便用隨身攜帶的膠帶將黃女士捆綁、推到副駕駛的位置。而后駕駛著黃女士的車行至偏僻處,不僅拿走了她隨身攜帶的金銀首飾,又迫使她說出銀行卡密碼,搶劫金額達6萬余元。
搶劫得手后,因怕黃女士報警,關某某遂起歹心,用手將黃女士掐死,將尸體及車輛進行了焚燒,而后潛逃到石家莊。毀尸滅跡后的關某某本以為可逃避法律懲處,卻不想法網恢恢,最終于9月1日被本市警方抓獲歸案。
目前,關某某已被批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